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2009年4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1月15日上海市第 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 精神,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 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志愿服务 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或者发 起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 目的,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和 帮助的公益性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志愿者,是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 本条例所称的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 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合 法的原则。 - 1 - 第五条本市鼓励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失业 人员等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和个人提供志愿服务;提 倡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以及社区 服务、应急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全社会应当尊重志愿者及其提供的志愿服务。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 织应当支持志愿服务活动。 学校应当将培养志愿服务意识纳入青少年思想品德教 育内容,鼓励大学和中学学生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志愿服务 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传播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志愿 服务活动。 本市确定每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三月五日)当周 集中宣传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搭建志 愿服务平台,支持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乡、镇人民政 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资金、场地等方面为 本辖区内的志愿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八条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加强统一领导,建 立和完善由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精神文明 办)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协调机制,统筹规划本行 -2 - 政区域的志愿服务工作发展,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社 会力量协同开展志愿服务,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工 作经验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 第九条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 政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开展志 愿者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和志愿服务活动规范,查 处相关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 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司法行政、市场 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 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 作。 第十条本市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应当支持各类志愿服 务组织发展,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 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 事业发展。 第十一条志愿者可以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 组织进行注册。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根据自已的章程组织开 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组织在招募志愿者时,应当尊重 志愿者本人的意愿,根据其时间、能力等条件,安排从事相 - 3 - 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并为其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安全、卫生等 必要条件和保障。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注册服务,如实记录其 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 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第三方提供。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 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符合其身心特 点,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并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第十四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自已的意愿和时间、能力等条件,选择参加 志愿服务活动; (二)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信息和培训: (三)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必要条件或 者保障; (四)尚志愿服务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和安排,履行志愿服务 承诺,完成相应的任务; (二)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和人格、隐私等权利; (三)保守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获悉的依法受保护的秘密: - 4 - (四)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与志愿服务活动宗旨、 自的不符的行为: (五)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时,及时告知志愿服 务组织。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有志愿服务需求的 组织、个人的申请,或者根据社会实际需要,确定志愿服务 活动项目。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向社会招募志愿者时,应当将 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并告知在志愿服务 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十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目 的、要求,以及申请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的实际情况, 选择志愿者。 第十九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可以 根据需要签订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 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 动,应当接受有关人民政府设定的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和协调。 第二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根据所开展志愿服务活 动的需要,对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 第二十一条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 - 5 - 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记录和录入志愿者个人 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 情况等信息,并为有需要的志愿者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 记录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 所支出的交通、误餐等费用,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给予适当的 补贴。 第二十三条志愿服务组织一般应当避免安排志愿者 从事需要承担重大管理责住、经济责任或者具有较大人身伤 害风险的服务活动。 在特殊情形下,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需要承担 重大管理责住、经济责任或者具有较大人身伤害风险的服务 活动,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十四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 需要,为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有安全风险的志愿服务 活动时,应当为志愿者办理必要的人身保险。 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或者借用志愿 服务的名义进行营利性和其他违背志愿服务宗旨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通过接受社会捐赠、资 助等形式,筹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 第二十七条志愿服务组织筹集的志愿服务活动经费 - 6 - 应当用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交通、 误餐补贴等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来源及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捐赠者、资助者、志愿者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本市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 台,制定统一的信息数据对接标准,依托币大数据资源平台 整合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源,实现全市志愿服务数据 统一归集、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 政府有关部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行业组织等的 相关信息系统,应当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与志愿服务信 息平台进行对接,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应当尚相关部门和组织 开放相应的管理权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第二十九条本市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统计和发布制度, 市民政部门应当定期社会发布本市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 织的发展状况、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等信息。 第三十条对于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在其本 人需要志愿服务时予以优先安排。 鼓励有关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招聘员工、招生时,同等 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公共服务机构等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情况为有良好志愿服 务记录的志愿者提供优待。 -7 - 第三十一条本市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 明创建活动。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和志愿 服务组织,由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需要市、区人民政 府表彰、奖励的,有关部门可以尚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第三十二条本市建立志愿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机 制,有关部门应当将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或者受到表彰、奖 励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 台归集,依法给予信用激励。 第三十三条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以及违 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 处,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尚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 第三十四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在 志愿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志愿 服务行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也可以依法通过诉 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五条本市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 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和公共服 务机构开展公益活动,需要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的,可以与 志愿服务组织合作,由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也可以自 行招募志愿者。自行招募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的,参照本条 -8- 例关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定执行。 志愿服务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志 愿服务活动。 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同意成立的内部志 愿服务团体,可以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9-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2:01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