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专利文库
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9年10月23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十 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民文明行为规范 第一节 基本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节 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 第三节 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 第三章 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一节 促进措施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 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张家界国内 -1- 外知名旅游胜地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 进活动。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社会道德、公序良俗和文明旅游的要求,引领社会风尚, 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 第三条文明行为促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 协同的原则,发挥公民主体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 长效机制。 第四条市和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领 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和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 称文明办)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履 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制度和计划; (二)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三)督促、检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落实情况; (四)督导相关单位受理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建议、投 诉; (五)定期评估和通报本条例的实施情况: (六)其他有关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2 - 第五条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关职能部门、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和引导,积极 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六条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 组织、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文明行 为促进工作。 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工作者、医疗工作者、社会公众人 物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第二章‧公民文明行为规范 第一节基本文明行为规范 第七条公民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社 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爱护国旗、 国徽,尊重国歌。 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内瞻仰、 祭扫、参观时,应当遵守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自觉维护庄 严肃穆的氛围。 第八条公民应当遵守的公共秩序文明行为规范: (一)在公共场所衣着整洁,举止得体,语言文明,等 - 3 - 医服务自觉排队,文明使用电梯、扶梯、楼梯; (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文明等候,做到先下后上, 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幼和携带婴儿的乘客让座,不 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不抢占座位,不妨碍他人乘坐,不在 公交车内喧哗、打闹; (三)在医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 共场所内保持安静,自觉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轻声接打电 话。 第九条公民应当遵守的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吐槟榔渣、吐口香糖、便溺,不乱 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包装物等废弃物,不 乱倒垃圾、污水,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二)不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或者露天焚烧秸秆、 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三)爱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采摘花果、攀折树 木、损坏绿地; (四)使用公共卫生间后应当即时冲水,维护卫生清洁, 不占用残障人士专用卫生间; (五)开展野外徒步、宿营、垂钓等户外活动,自行清 理垃圾、废弃物,不污染破坏环境。 第十条公民应当遵守的公共交通文明行为规范: (一)驾驶机动车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违规鸣笛和使 - 4 - 用灯光,通过路口和积水路段减速行驶,经过人行横道礼让 行人;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当避让执行紧急任务 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三)旅游客军、公交军和出租军驾驶入应当严格遵守 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礼貌行车、确保安全,不抽烟不吃槟 榔,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不甩客、欺客和 拒载; (四)行人通过机动军道或者路口,应当走人行横道或 者过街设施,并按照交通信号和标识通行,不在道路上使用 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以及骑行平板车、平衡车等; (五)爱护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互联网租赁交通工具, 使用后有序停放,不随意丢弃或者故意损坏。 第十一条公民应当遵守的居民小区公共文明行为规 范: (一)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依法、文明处理 矛盾纠纷; (二)不践踏、占用、损坏绿地,不用树木晾晒衣物、 被褥等物品,不在绿化范围内堆放物品; (三)不在公共区域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不高空抛 物,不在公共楼道内堆放杂物,不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不在公共设施上晾晒衣物等: - 5 - (四)不在消防通道、绿地、他人车位和车库门口停军, 不妨碍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通行,不在小区内鸣笛; (五)不在小区内开设歌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在室内 进行装修装饰作业,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 育锻炼等活动的,应当避免十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第十二条公民应当遵守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 (一)保护独特的张家界地貌以及森林、河流等生态系 统; (二)保护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不食用国家、省 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树立垃圾分类意识,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的规定,形成垃圾分类投放的文明习惯。 第十三条公民应当遵守的家庭文明行为规范: (一)夫妻之间互相思实、互相尊重、勤俭持家。家庭 成员之间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培育、传承和弘扬良好家风; (二)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 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不得忽视、冷落父母; (三)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 育义务,教育其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四)对家庭成员中的残疾人应当履行抚养义务,并鼓 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理能力。 第十四条公民应当文明就医,尊重医务人员和医学规 - 6 - 律,配合开展诊疗活动,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不得 悔辱、设骂、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扰乱正常的诊疗秩序。 第十五条公民应当文明使用互联网,不编造、散布虚 假信息,不以发帖、跟帖评论等方式悔辱或者详谤他人,不 播发、转发淫移、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或者伤害 公民情感的文字、照片、视频,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二节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 第十六条倡导助人为乐。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扶贫济 困、敬老、助残、救孤、助学、助医、赈灾等公益活动。 鼓励和支持无偿献血,鼓励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管 和遗体。 第十七条倡导见义勇为。鼓励成年公民面对不法行为 和重大险情时,勇于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 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倡导敬业奉献。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尊崇 职业道德,弘扬工匠精神。 第十九条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庆事宜,不 大操大办、不恶俗闹婚,不滥发请柬邀请宾客,推行集体婚 礼、植树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文明节俭治丧和祭祀, 简化仪式、控制规模,推行敬献鲜花、网上祭祀和家庭追思 会等方式表达哀思。 -7 - 第二十条倡导低碳生活。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和可 循环利用的产品,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生活用品, 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第三节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一条重点治理的影响公共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一)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电梯以及道路、 树木、卢外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二)在公园、城区河堤、道路及其两侧等公共场所和 居民小区焚烧莫纸、逝者遗物和其他丧葬祭奠物品: (三)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区域擅自燃放烟花爆竹,或 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四)在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禁止吸烟区域和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 止吸烟区域吸烟。 第二十二条,重点治理的影响公共交通的不文明行为: (一)驾驶超过噪声分贝的机动军在道路通行: (二)驾驶摩托车不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 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三)驾驶电动自行军、三轮军、残疾人机动轮椅军不 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以及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 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按标识有序停 -8- 放,占用盲道、人行道; (五)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 看手机、嬉戏等,踩踏、跨越道路隔离绿化带及设施 第二十三条重点治理的影响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 (一)在城市、县城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携带犬只(导 盲犬除外)等宠物乘坐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 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携带犬只出户不用 犬绳牵引; (二)开展商业活动、集会和户场舞等娱乐活动时,不 合理使用场地及设施设备,影响他人的生活、学习和工作。 第三章‧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旅游景区应当遵从的文明行为规范: (一)保持景区环境卫生、整洁。实行垃圾分类,及时 收集、清运垃圾; (二)保护生态和文化资源。在项目开发建设中,注重 自然与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永续利用; (三)崇尚文明、科学。景区应积极加强科普知识宣教 工作和公序良俗的宣传引导;加强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制止 和劝导; (四)建立和完善游客服务体系。提供最大承载量和实 时承载量信息。建立和运行紧急救助、咨询指引、安全保障、 - 9 -

pdf文档 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 1 页 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 2 页 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1:58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