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MADET/ZZB 0378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 、浙江农林大学(排名不分先后)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陈素红、郑玲、徐武峰、闫雪艾、李忠、李玲玲、陈杰。
本标准由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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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井冈霉素 A原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井冈霉素A 原药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
贮运、安全、质量承诺等。
本标准适用于吸水链霉菌井冈变种(Streptomyces hygroscopicus var.jinggangensis) ,通过微
生物发酵提取而成的井冈霉素 A原药。
注:井冈霉素A 的其他名称、结构式和基本物化参数参见附录A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01 农药pH值的测定方法
GB/T 1604 商品农药验收规则
GB/T 1605—2001 商品农药采样方法
GB 3796 农药包装通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ISO 3696 -1987,MOD )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9136 农药热贮稳定性测定方法 GB/T 28136 农药水不溶物测定方法
GB/T 34155—2017 井冈霉素原药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基本要求
3.1 原材料
3.1.1 大米、玉米和花生饼等主要生产原料要求应符合饲料级及以上;
3.1.2 采用吸水链霉菌井冈变种用于实际生产。
3.2 工艺及设备
3.2.1 应采用经过好氧发酵、预处理、离子交换、浓缩 、喷雾干燥等生产而成。
3.2.2 发酵、干燥等过程选用在线监测,并确保生产技术参数能实时监测与调控。
3.2.3 包装过程应采用防潮措施。
3.2.4 生产过程中与成品直接接触的设备采取不锈钢材质,避免与产品发生化学反应、吸附产品或向
产品中迁移 物质。
3.3 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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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具备产品技术指标全项目检测能力。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白色 至淡黄色粉末。
4.2 井冈霉素 A原药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1。
表1 井冈霉素 A原药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
井冈霉素 A质量分数,% ≥ 64.0
pH值范围 2.5~5.0
水不溶物质量分数,% ≤ 0.2
干燥减量质量分数,% ≤ 5.0
炽灼残渣,% ≤ 4.5
5 试验方法
5.1 安全提示
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
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5.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 GB/T 6682 -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
5.3 外观检验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5.4 鉴别试验
高效液相色谱法——本鉴别试验可与井冈霉素A质量分数的测定同时进行。在相同的色谱操作条件
下,试样溶液中某色谱峰的保留时间与标样溶液中井冈霉素A 色谱峰的保留时间,其相对差值应在 1.5%
以内。
5.5 井冈霉素 A质量分数 的测定
按GB/T 34155—2017 中4.4中规定进行。
5.6 pH 值的测定
按GB/T 1601进行。
5.7 水不溶物的测定
按GB/T 28136进行。
5.8 干燥减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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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GB/T 34155—2017 中4.5中规定 进行。
5.9 炽灼残渣的测定
5.9.1 试剂和仪器
5.9.1.1 分析天平:精度 0.1mg。
5.9.1.2 可调温电炉。
5.9.1.3 马弗炉:炉膛具备足够恒温区,能够保持温度(800 ℃±10℃)。
5.9.1.4 瓷坩埚:100mL ,直径9cm。
5.9.1.5 干燥器:内置变色硅胶或无水氯化钙。
5.9.1.6 浓硫酸。
5.9.2 测试方法
5.9.2.1 将坩埚置于( 800℃±10℃)马弗炉中灼烧 30分钟,取出 置于坩埚架上,待温度降至 200℃
左右(1min~2min),放入装有干燥剂的干燥器中冷却 30min后。称量 (精确至0.0001g)。
5.9.2.2 在坩埚中称取 1-3g试样,称量(精确至 0.0001g)。将坩埚置于电炉上,低温缓慢加热至
完全炭化,关掉电炉,冷却后,加入 1mL硫酸,继续缓慢加热至没有白色烟雾产生。再将 其置于( 800℃
±10℃)马弗炉中灼烧 3小时。取出坩埚,放在坩埚架上,待其冷却至 200℃左右(1min ~2min) ,放
入装有干燥剂的干燥器中冷却 30min后。称量(精确至 0.0001g)。
5.9.3 计算
试样中炽灼残渣按公式( 1)计算:
% 1001 2
1 ×−=mm mω ................................... (1)
式中:
ω1——试样中炽灼残渣 ,以%表示;
m1 ——空坩埚恒重后质量, g;
m2 ——坩埚加灼烧后残渣恒重后质量,g ;
m ——试样质量, g。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 工艺,同一混合设备生产的质量均一的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按GB/T 1605—2001中“商品原药采样”方法进行。用随机数表法确定抽样的包装件,最终抽样量
应不少于100 g 。
6.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4.1 中外观及表1中井冈霉素A质量分数 、pH值范围、水不溶物质量分数、干燥减量
质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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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 本标准第4章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时;
b) 产品的工艺、材料等有较大更改与变化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时;
e) 正常生产的产品,应每年进行一次型式试验。
6.5 判定方法
6.5.1 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定,采用 GB/T 8170 —2008 中 4.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5.2 出厂检验结果全部符合为合格品。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得出厂。
6.5.3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为型式检验合格。
6.6 验收
应符合GB/T 1604 的规定。井冈霉素 A原药验收期为 1个月。从交货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产品质
量验收,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本标准中 4.1和4.2表1的要求。
7 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安全
7.1 标志、标签、包装
井冈霉素 A原药的标志、标签、包装应符合 GB 3796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7年第7号令;
采用铁桶或纸板桶内衬塑料袋密封包装,每桶净含量 25kg,净含量偏差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根据
用户要求或订货协议可采用其他形式的包装,但需符合 GB 3796 的规定。
7.2 贮运
井冈霉素 A原药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
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7.3 安全
本产品属低毒杀菌剂,误服者请就医治疗。 本品呈酸性,切忌与碱性农药混用。
8 质量承诺
8.1 建立产品溯源体系,实行全程质量监控。
8.2 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 24 小时内作出处理响应,及时为用户提供服务和 技术支持。
ZHEJIANG MADE
T-ZZB 0378—2018 井冈霉素A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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