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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99 CCS B 04 T/ZLX 浙江省绿色农产品协会团体标准 T /ZLX 021—2021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申报规范 Declaration specification of Green Food Production Material 2021- 12 - 13发布 2021- 12 - 20实施 浙江省绿色农产品协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LX 021—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浙江省绿色农产品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苏庆、李政、宋幼良、张小琴、孔海民、丛晓娜、刘训悦、程序、赵安雅。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LX 021—2021 1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申报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申请、受理、年检和审核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许可审核、年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 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 文件必不可少的 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31647 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NY/T 392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471 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T 755 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Green Food Production Material 获得国家法定部门许可、登记,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以及《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规 定,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审核,许可使用特定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生产投入品。 3.2 申请人 applicant 符合条件的生产资料企业,包括肥料、农药、食品添加剂、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以及其它与 绿色食品生产相关的生产投入品的 生产主体。 3.3 管理员 administrator 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核准注册, 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从事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受理审核、 现场检查、 证后监管的专业人员。 3.4 初次申报 Initial application 申请人首次申请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许可。 3.5 续展申报 Renewal application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LX 021—2021 2 已获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书的生产主体在证书有效期满前 90天,按照要求提出继续使用绿色食品 生产资料标志许可的申请。 3.6 增报申报 Add application 申请人在已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书的基础上, 申请增加产量或者在其他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生 产资料标志的申请。 3.7 变更申报 Change application 已获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书的 产品名称、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和核准产量发生变化时,申请人提出 的变更申请。 3.8 年检 Yearly inspection 是指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对辖区内获得绿色生资标志使用权的企业, 在一个标志使用年度内的绿色生 资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质量及标志使用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定等。 4 申请 4.1 肥料申请 4.1.1 申请人资质 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并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 管理办法》及配套肥料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4.1.2 产品条件 产品取得备案或肥料登记证许可,并在有效期内,且符合 NY/T 394 要求的。 4.1.3 申请范围 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中微量元素肥料、微生物肥料、微量元素水溶 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有机类生物类肥料、农业农村部登记管理的、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其他肥 料。 4.2 农药申请 4.2.1 申请人资质 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取得农药登记证 ,并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及配套农药实施 细则相关规定。 4.2.2 产品条件 产品取得农药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且符合 NY/T 393 要求的产品。 4.2.3 申请范围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附录 A清单中农药(包含原药); ——每个原药成分(有效成分)均在《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附录 A清单中的复配农药。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LX 021—2021 3 4.3 食品添加剂申请 4.3.1 申请人资质 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取得省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并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 料标 志管理办法》及配套食品添加剂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4.3.2 产品条件 产品符合 GB 2760规定的品种及使用范围,符合 GB 14881 或GB 31647 ,以及NY/T 392 相关要求。 4.3.3 申请范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范围内产品;且不在 NY/T 392 附表 1内产品。 4.4 兽药申请 4.4.1 申请人资质 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取得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 并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 料标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4.2 产品条件 产品取得 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期内产品批准文件,并符合《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T 472 )相关要求。 4.4.3 申请范围 ——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微生态制剂和中药制剂; ——高效、低毒、低环境污染的消毒剂; ——无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无停药期规定的兽药产品: ——不应属于或包含《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T 472 )中规定的不应使用的药物。 4.5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申请 4.5.1 申请人资质 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获得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 ,并符合 《绿 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5.2 产品条件 添加剂类产品获得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产品批准文号; 品种应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 布的目录之内,且使用范围和用量要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产品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 相关规定,符合《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471 )要求;非工业化加工生产的饲 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产地生态环境良好,达到绿色食品的质量要求 。 4.5.3 申请范围 ——供各种动物食用的单一饲料(包括牧草或经加工成颗粒、草粉的饲料); ——饲料添加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LX 021—2021 4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5 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初次申请、续展申请、增报申请的规定,对照附录 A(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申请材料清 单),按顺序逐项编写申请材料并排序。申请材料应有封面、目录。 6 审核要求 6.1 材料审核要求 按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产品执行标准及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 核,判定申请人 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是否完整,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许可的有关要求。 6.2 现场要求 现场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检查原料来源、投入品使用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达到绿色食 品生产资 料有关要求。 6.3 综合审查要求 综合所有信息和检查情况,填写《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检查表》,对申请用标企业及其产品做出 评估并签字,对检查结果负责。 7 年检要求 企业使用绿色生资标志一个年度期满前 2个月,按《年度检查表》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向省绿 协提交自检报告。年检产品质量以提供当年度第三方具有 CMA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年检依据。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LX 021—2021 5 附录A (规范性)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申报材料清单 肥料产品 申请材料清单见 表A.1。 表A.1 肥料产品申请材料清 单 序号 材料类型 材料清单 备注 1 申请人材料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申请书(肥料)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肥料备案许可相关证明 4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委托加工质量管理制度复印件 如无委托其他企业加工 的,可不提供 5 产品毒理试验报告复印件 初次申报的肥料产品均需 要提供 6 产品使用的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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