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1.040.01
A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596.6—2016
社会保险术语 第6部分:生育保险
Socialinsuranceterminology—Part6:Maternityinsurance
2016-04-25发布 2016-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GB/T31596《社会保险术语》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
———第2部分:养老保险;
———第3部分:失业保险;
———第4部分:医疗保险;
———第5部分:工伤保险;
———第6部分:生育保险。
本部分为GB/T31596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淄博市社
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辽宁省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姚宏、吴光、熊先军、孙树菡、曹霞、李静湖、黄华波、孙丽平、解梦、李淑春、
段政明、龚士钢、赵亮、张柯、倪宏、蒋红梅、张芸、李群、王丽莉、马勇、李朝。
ⅠGB/T31596.6—2016
社会保险术语 第6部分:生育保险
1 范围
GB/T31596的本部分界定了生育与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服务管理、
生育保险待遇管理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生育保险领域的管理、服务、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
2 生育与生育保险
2.1
生育 procreation
女性妊娠、分娩及哺育的过程。
2.2
生育保险 maternityinsurance
国家立法实施,通过用人单位缴费等筹资形成基金,对参保者因生育和计划生育,按规定给予经济
补偿和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GB/T31596.1—2015,定义2.6]
3 生育保险基金
3.1
生育保险费 maternityinsurancepremium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2.2)缴纳的费用。
3.2
生育保险基金 maternityinsurancefund
按照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3.1)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和依法纳入的其他资金汇
集而成的,用于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
4 生育保险待遇
4.1
生育医疗费用 medicalexpensesofprocreation
生育的医疗费用(4.1.1)、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4.1.2)和法律、法规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3.2)支付
的其他医疗费用的总称。
4.1.1
生育的医疗费用 medicalexpensesofbirth-giving
女职工因妊娠、分娩发生的,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3.2)支付的医疗费用。
4.1.2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medicalexpensesoffamilyplanning
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3.2)支付的医疗费用。
1GB/T31596.6—2016
4.2
生育津贴 maternityallowance
职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4.2.1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timelimitofmaternityallowancepayment
职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生育津贴(4.2)的天数。
5 生育保险服务管理
5.1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administrationofmaternityinsurance
负责承办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管理和支付、提供咨询服务等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2
生育保险协议管理 agreementmanagementofmaternityinsurance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5.1)通过与相关机构签订协议,用于规范生育保险服务的管理方式。
5.2.1
生育保险服务协议 servicesagreementofmaternityinsurance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5.1)与相关服务机构签订的,用于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处理等办法的专
门合约。
5.2.2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contractedmedicalinstitutionofmaternityinsurance
与生育保险经办机构(5.1)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5.2.1),为参保人提供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相关
医疗服务的机构。
5.2.3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付费方式 paymentmethodsofmaternityinsurance’medicalexpenses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5.1)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5.2.2)根据不同医疗服务的性质和特征,将
医疗服务划分为不同的付费单元并确定付费标准的措施。
6 生育保险待遇管理
6.1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
6.1.1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 claimofmaternityinsurancebenefit
参保人或参保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5.1)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行为。
6.1.2
生育保险待遇登记 registerformaternityinsurancebenefit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5.1)根据参保人和参保单位的相关信息,确认参保人享受待遇的行为。
6.1.3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verificationofmaternityinsurancebenefit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5.1)依照法律、法规对参保人或参保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
生育保险基金应支付参保人的生育医疗费用(4.1)、生育津贴(4.2)等相关待遇的行为。
2GB/T31596.6—2016
GB-T 31596.6-2016 社会保险术语 第6部分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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