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140.10 X 55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451—2017 代替 DB34/T 451-2004 地理标志产品 舒城小兰花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huCheng little cymbidium 文稿版次选择 2017 - 09 - 15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10 - 15 实施 发 布 DB34/T 451—2017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地理标志 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 草。 本标准代替 DB34/T 451-2004《舒城小兰花茶》。 本标准与 DB34/T 451-2004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地理标志产品 舒城小兰花”; ——增加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栽培要点、加工工艺、术语、定义等部分条款等章节; ——增加了附录 A 舒城小兰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附录 B 栽培技术、附录 C 加工技术; ——增加了粗纤维指标 ≦14%; ——水分指标由 ≦7%调整为 ≦6%; ——水浸出物指标由 ≥34%调整为 ≥40%。 ——保质期由企业制定。 本标准由安徽省舒城县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舒城县茶叶产业协会、舒城县茶业开发办公室、安徽兰花茶业有限公司、安徽兰 祥园茶业有限公司、舒城县舒茶九一六茶场、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起草人:袁先安、李贤葆、戴凤明、吴晓曙、席庆红、戴勇、熊淠祥、胡海燕、陈吉品、陈 白祥、江勇、吴敬华、方俊松、姚皖湘、杨思来。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DB34/T 451-2004。 I DB34/T 451—2017 地理标志产品 舒城小兰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舒城小兰花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生长环境与栽培技术、加工技术、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生产的舒城小兰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56.1 绿茶 笫1部分:基本要求 GB/T 14456.3 绿茶 第3部分:中小叶种绿茶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B/T 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037 红茶、绿茶、花茶 运输包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第12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舒城小兰花 ShuCheng little cymbidium 产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按本标准规定的工艺制成具有“兰草色、兰花香、兰花形”“三兰” 典型特征的烘青绿茶。 1 DB34/T 451—2017 产品符合 GB/T 14456.1 和 GB/T 14456.3 的要求。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舒城小兰花茶保护范围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第 128 号)批准的范围。即舒城县晓天镇、山七镇、高峰乡、庐镇乡、河 棚镇、汤池镇、阙店乡、春秋乡、舒茶镇、南港镇、五显镇、万佛湖镇、干汊河镇、棠树乡、张母桥镇、 2 城关镇共 16 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总面积 1600 hm ,界于北纬 30°01′~31°34′,东经 116° 26′~117°15′。 舒城小兰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附录A。 5 生长环境与栽培技术 5.1 生长环境 地理标志产品舒城小兰花茶生产区域地处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全年无霜期 223 d,年平均日 照 1969 h,年均总降水量 1340 mm,年平均气温 15.6℃。年 10℃ 以上有效积温 2850℃。 土壤类型为黄棕壤,有机质含量高,土壤 pH 在 5.5~6.5。 5.2 茶树品种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内表现优良的群体种,舒茶早、山坡绿、特香早等无性系茶树良种。 5.3 栽培技术 栽培技术见附录B。 6 加工技术 6.1 严格鲜叶采摘及管理技术 舒城小兰花鲜叶采摘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三叶正常芽梢,坚持“早采、嫩采、勤采”的原则,要求 鲜叶的嫩度、色泽、大小一致,保持鲜叶新鲜、清洁、无损伤,不夹带茶果、老叶等夹杂物。 采摘标准要求见表1,及时摊放在软匾或竹垫等篾制工具上,厚度 3~4 cm,轻放、薄摊、勤翻。 摊放 5~7 h,每隔 2 h 轻翻一次,雨水叶、露水叶要适当延长摊放时间。 表1 6.2 2 加工工艺 舒城小兰花茶鲜叶标准要求 等级 要求 特一级 一芽一叶初展≥90% 特二级 一芽一叶初展≥50%,一芽一叶≤50% 一级 一芽一叶≥70%,一芽二叶初展≤30% 二级 一芽二叶初展≥50%,一芽二叶≤50% 三级 一芽二叶≥30%,一芽三叶初展≤70% DB34/T 451—2017 地理标志产品舒城小兰花茶加工工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化加工。 特一、特二级舒城小兰花采用传统手工制作,一级、二级、三级舒城小兰花采用机械化加工。 加工技术见附录C. 7 要求 7.1 分级 舒城小兰花按茶叶感官要求分为特一级、特二级、一级、二级、三级。 7.2 感官指标 采用上述鲜叶标准要求制成的各级茶叶的感官品质应符合本级特征要求,感官要求见表2。 表2 级别 项目 外形 香气 汤色 滋味 叶底 成朵翠绿 兰花香清香高长、 嫩绿 鲜醇 嫩绿明亮 白毫显露 鲜爽 清澈明亮 回甜 匀齐 成朵翠绿 嫩清香 嫩绿 醇厚 嫩黄绿明亮 显毫 高长、鲜爽 清澈 鲜爽 匀整 芽叶相连翠绿 清香鲜爽 黄绿 醇厚 绿明亮 较匀润显毫 较持久 明亮 较鲜爽 较匀整 二级 舒展似兰花初放 清香较持久 黄绿较明亮 较醇厚 黄绿尚亮 三级 舒展色绿 栗香持久 黄绿尚明亮 尚醇厚 黄绿 特一级 特二级 一级 7.3 舒城小兰花感官品质标准要求 理化指标 舒城小兰花理化指标见表3。 表3 项目 7.4 舒城小兰花理化指标 指标 % 水 分 ≤ 6.0 碎 末 ≤ 5.0 水浸出物 ≥ 40.0 粗 纤 维 ≤ 14.0 总 灰 分 ≤ 6.5 卫生指标 应符合 GB 2762 、GB 2763 的要求。 7.5 净含量 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 3 DB34/T 451—2017 8 试验方法 8.1 取样和样品的制备 按 GB/T 8302 和 GB/T 8303 的规定执行。 8.2 茶叶感官审评 按 GB/T 23776 的规定执行。 8.3 理化指标检验 8.3.1 8.3.2 8.3.3 8.3.4 8.3.5 8.4 水分检验按 GB 5009.3 的规定执行。 水浸出物测定按 GB/T 8305 的规定执行。 总灰分测定按 GB 5009.4 的规定执行。 粗纤维测定按 GB/T 8310 的规定执行。 碎末测定按 GB/T 8311 的规定执行。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 9 检验规则 9.1 批次 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 一致。 9.2 抽样 取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将样品分作两份,一份封存备查,另一份做感官和理化分析及相 关项目检测。 9.3 9.3.1 9.3.2 9.4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碎末茶、净含量、非茶类夹杂物。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第7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为一年。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产品质 量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料、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 b) 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异时; c)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d) 首次生产,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9.5 9.5.1 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该产品为合格。 DB34/T 451—2017 9.5.2 当检验结果有争议时或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按 GB/T 8302 的规定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 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判断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品。 10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必须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 10.2 包装 销售包装应符合 SB/T 10035 的规定,运输包装应符合 SB/T 10037 的规定。 10.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严禁与有毒、有 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10.4 贮存 产品应在包装状态下贮存于清洁、阴凉、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 易污染的物品混放。仓库四周应无异味污染。 11 保质期 企业根据运输、贮存等条件制定产品保质期。 5 DB34/T 451—2017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舒城小兰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舒城小兰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 图A.1 6 舒城小兰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DB34/T 451—2017 B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栽培技术 B.1 茶园开垦 平地深沟吊槽,5°至 15°缓坡地按等高线深沟吊槽,吊槽深约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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