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140.10 X 55 惠 DB4413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413/T 6—2019 地理标志产品 柏塘山茶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Baitang tea 2019 - 12 - 26 发布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1 - 26 实施 发 布 DB4413/T 6—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 本标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2005年第78号令《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 标准通用要求》,结合柏塘山茶质量特色,在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技术审查通过的《柏塘山茶质量技术要求》基础上 进行制订。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博罗福波生态茶园专业合作社、博罗县特种设备和计量标准化协会、博罗县 柏塘镇芯工坊茶业有限公司、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博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博罗县茶叶 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锦城、王晓琴、杨锋波、卢天福、罗晟佳、张建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4413/T 6—2019 地理标志产品 1 柏塘山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柏塘山茶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分级及实物标准 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143号公告批准保 护的柏塘山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所有部分)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GB/T 22244 保健食品中前花青素的测定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NY/T 227 微生物肥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NY/T 5020 无公害食品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DB4413/T 6—2019 3.1 柏塘山茶 Baitang tea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选用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种植的茶叶本地群种(小叶种茶和小叶种紫 芽茶)的鲜叶,以独特的传统加工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细匀卷曲、乌绿油润、天然纯正、浓厚回甘” 为主要品质特征的绿(山)茶。 3.2 鱼叶 embryonic leaf 又称“胎叶”,是茶树新梢上抽出的第一片叶子。 3.3 台刈 deep pruning 彻底改造树冠的方法,离地面5cm~10cm处剪去地上部分树冠。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 地理标志产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 即广东省博罗县柏塘镇现辖行政区域内(东经114°21′,北纬23°23′),见附录A。 5 分级及实物标准样 5.1 分级 地理标志产品 柏塘山茶按产品质量分为特级、一级。 5.2 实物标准样 地理标志产品 柏塘山茶各级别设一个实物标准样,实物标准样作为各级别的最低界限。实物标准 样每二年更换一次,实物标准样制作方法按GB/T 18795的规定执行。 6 技术要求 6.1 6.1.1 自然环境 地貌 柏塘镇位于博罗县北部,地势由北向东南倾斜。适宜种植山茶的海拔高度以≥60m为宜;一般选择 平地或≤25°缓坡地。 6.1.2 气候 柏塘镇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气候温和,年均气温22.1℃,雨量充沛, 年均降水量1918mm,年平均日照1871.5h。气候特征为“夏热、冬凉、春秋暖”。适宜种植山茶的温度 为20℃~25℃;光照强弱适中,漫射光。 6.1.3 土壤 适宜种植山茶的土壤主要分布在位于柏塘镇行政区域内的罗浮山、象头山、南昆山、桂山等的山地 和坡地的红壤土和黄壤土。土层深度≥1m,有机质含量≥1.5%;通气性、透水性或蓄水性能好;pH值为 4.5~6.5。 2 DB4413/T 6—2019 6.2 生产技术要求 见附录B。 6.3 制作工艺 6.3.1 工艺流程 鲜叶→摊青→杀青→揉捻→解块→炒干。 6.3.2 制作环境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6.4 质量要求 品质正常,无霉变、无劣变、无异味;应清洁,不着色;不添加任何添加剂;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 物。 6.5 感官品质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项 条索 形 色泽 内 质 6.6 品 目 外 感官品质 种 小叶种茶 小叶种紫芽茶 粗实、卷曲、紧结、细匀 油润、调匀 乌绿、油润、调匀 香气 微粗、火工高、天然、纯正、香气浓郁高长,呈“炒米香”或“花蜜香” 滋味 醇厚、略涩、回味甘甜、耐冲泡 汤色 柔亮、清澈 褐色、柔亮、清澈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项 理化指标 目 指 标 茶多酚/(% ) ≥ 24.0 水浸出物/(% ) ≥ 40.0 花青素/(mg/g ) ≥ 2.4 6.7 食品安全指标 6.7.1 6.7.2 6.8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的规定。 3 DB4413/T 6—2019 7 检验方法 7.1 感官品质 按GB/T 14487和GB/T 23776的规定执行。 7.2 茶多酚 按GB/T 8313的规定执行。 7.3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的规定执行。 7.4 花青素 按GB/T 22244的规定执行。 7.5 食品安全指标 按GB 2762、GB 2763的规定执行。 7.6 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抽样 8.1.1 抽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同批产品 的品质和规格应一致。 8.1.2 抽样按 GB/T 8302 规定执行。 8.1.3 试样的制备按 GB/T 8303 规定执行。 8.2 检验分类 8.2.1 出厂检验 8.2.1.1 8.2.1.2 8.2.2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浸出物和净含量。 型式检验 8.2.2.1 型式检验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 c)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2.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8.3 4 判定规则 DB4413/T 6—2019 8.3.1 基本要求、感官要求不符合则判为不合格。 8.3.2 凡食品安全指标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判为非地理标志产品 柏塘山茶。 8.3.3 产品理化指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可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合格,则为合格产 品,复检不合格,则判为非地理标志产品 柏塘山茶。 8.4 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 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9 标签、标志 获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柏塘山茶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应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规定在产品上 使用防伪专用标志和柏塘山茶保护名称。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的包 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10 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 包装 10.1.1 接触茶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1 和 GH/T 1070 规定。 10.1.2 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毒、不影响茶叶品质,包装要牢固、整洁,要防潮和保护 茶叶品质,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10.1.3 包装计量:小包装净含量,整件包装计量偏差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10.2 运输 运输的各种交通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 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物品混装、混运。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撞击、防重压。 10.3 贮存 成品茶应贮存在清洁卫生、干燥、防潮、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仓库周围应无异气污染。严禁与有 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放。 5 DB4413/T 6—2019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地理标志产品 柏塘山茶保护区域图 A.1 6 地理标志产品 柏塘山茶保护范围见图A.1。 DB4413/T 6—2019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生产技术要求 B.1 茶园建设 B.1.1 茶园规划 应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茶园生态平和。建立水利系统,做到能蓄能排,便于茶园灌溉和 机械化作业。应根据基地规模、地形、地貌设置合理的道路,包括主道、支道、步道和低头道。 B.1.2 产地环境要求 应选择自然生态优良、无污染的生产区域。产地环境应符合NY/T 5020的规定。 B.1.3 园地开垦 坡度≤15°以下应随坡开垦,坡度15°~25°应阶梯开垦,等高种植。种植前须进行土壤深翻、晒 白。种植沟深约50cm,宽约6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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