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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 78 山 DB14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4/T 2244—202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化业务 流程规范 2020 - 12 - 08 发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3 - 08 实施 发 布 DB14/T 2244—2020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业务流程.....................................................................................................................1 参考文献............................................................................................................................................................... 7 I DB14/T 2244—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山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英茹、王丽超、王延辉、杨李根、刘艳、王洋、柳媛媛、张旭东、王波、 朱建国。 II DB14/T 2244—202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化业务流程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业务中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业务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应用系统业务流程中的信息处理,业务流程的设计和 开发;山西省范围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应用信息系统开发方、建设方和其他相关单位使用,作为系统设 计、建设的技术依据之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存储、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 元。 3.2 重大危险源分级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 法可依据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附件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 险源分级方法》进行分级。 4 4.1 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描述 4.1.1 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危险化学品单位组织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 危险源评估并确认重大危险源等级;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上报备案;制定重大 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日常检查维护、专项检查、整改;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重大危险源辨识; 新构成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资料归档。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业务流程如图 1。 1 DB14/T 2244—2020 图1 4.1.2 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业务流程 危险化学品单位组织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GB 18218-2018,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和使用装置、 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4.1.3 重大危险源评估并确认重大危险源等级 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 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a) 评估的主要依据; b)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c)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d) 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e) 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f)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2 DB14/T 2244—2020 g) 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h) 事故应急措施; i) 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 当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 4.1.4 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企业应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建档,并形成重大危险源台账。 4.1.5 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上报备案 企业应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资料及时形成档案,并按规定将重大危险源档案立即上报备案。重 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a) 辨识、分级记录; b) 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c) 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d)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e)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f)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g)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h) 安全评估报告或安全评价报告; i)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j)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k) 其他文件、资料。 4.1.6 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 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 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按规定进行桌面演练、现场演练。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管理培训,使其 掌握应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4.1.7 日常检查维护、专项检查、整改 企业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的检测,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对重大危险源、 有重大危险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开展日常、专项隐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 地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形成整改报告。对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4.1.8 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 重大危险源发生符合有关规定的变化时,要进行重新辨识。对已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向 所在地县级有关部门提出核销申请;构成新重大危险源的,应再返回重大危险源评估并确认重大危险源 等级流程。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a)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3 DB14/T 2244—2020 b)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c) 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存储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 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d) 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e)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f) 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4.1.9 重大危险源资料归档 企业按有关规定及时将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账、评估、定级、建档、检查、监控、维护、整改、 核销整个管控业务流程中所产生的资料进行归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a)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b)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记录; c) 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d)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e)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f)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g) 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h)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i)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j) 其他文件、资料。 4.2 业务流程参与者及其职责 4.2.1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职责如下: a) 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全面负责; b) 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2.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主管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如下: a)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 组织或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负责对重大危险 源进行辨识,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管理培训; c) 督促落实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检查督促在重大危险源现场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督促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和应急措施告知周边可 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d) 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监控方案,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 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维护、保养;组织或者参与本企业应急救 援演练,按规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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